辦理國際駕照
請攜帶下列證件到八德路本處、承德路北區分處或本市公路監理簡易服務站辦理,當場即可發照:
- 右列身分證明文件任一﹝正本或影本﹞:國民身分證、軍人身分證、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居留證、旅行證、「台灣地區逐次加簽入出境證」、「台灣地區多次入出境證」、「台灣地區居留證」﹝無台灣地址者須檢附流動人口登記聯單﹞
- 原領中華民國駕照正本
- 本人最近拍攝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黑白或彩色照片 2 張〈 須為 2 吋照片〉
- 汽(機)車駕駛人審驗暨各項異動登記書 [ 請至本處、北區分處或各公路監理簡易服務站索取空白書表 , 或本處網站下載 ]
- 填具與護照上相同之英文姓名
- 規費250元
注意事項:
- 若有違規罰款案件 , 請先至本處或裁決所處理結案。
- 國際駕照有效日期至本國駕照期滿之日止,但最長不超過三年,若國內駕照已屆換照期間,應先辦理換照。
如駕照地址係設籍於臺北市者,可採用通信方式申辦國際駕照。
資料來源-台北市監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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