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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LTS最新考試資訊
IELTS是國際認可的高等教育入學所需之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原本是英國當局針對留學生而設,自 1990年開始改稱為IELTS(The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成為大多數英語系國家之高等學府所優先認可的英語程度檢定標準。IELTS因其涵蓋聽、說、讀、寫四項,試題內容多活潑生動有創意,故也可提供作為ㄧ般性英語程度檢定之用。
IELTS測驗是由駐各國之英國領事(The British Council)、劍橋大學測驗中心(UCLES),以及澳洲大學聯盟(IDP Education Australia)所共同舉辦,而由UCLES統籌辦理。在英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地的教育系統中被廣為接受,並且在全球105個國家,200多個IELTS測驗中心定期舉辦。在台灣IELTS考試則由英國文化協會及澳洲大學台灣分公司(IDP)負責定期舉辦考試。 IELTS考試評分標準採各單元獨立計分,程度為1至9分(Band)之等級,外加一個總平均分數。考完兩週內即可獲得成績。
測驗日期
台北
2007年1月06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名額已滿)
2007年1月25日 星期四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名額已滿)
2007年2月03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2月10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3月10日 星期六
2007年3月31日 星期六
2007年4月14日 星期六
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2007年5月12日 星期六
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6月02日 星期六
2007年6月09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7月07日 星期六
2007年7月21日 星期六
2007年8月16日 星期四
2007年8月25日 星期六
2007年9月08日 星期六
2007年9月22日 星期六
2007年10月06日 星期六
2007年10月20日 星期六
2007年11月03日 星期六
20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12月01日 星期六
20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高雄
2007年1月06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名額已滿)
2007年1月20日 星期六
2007年2月03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2月10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3月03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3月31日 星期六
2007年4月14日 星期六
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2007年5月05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5月19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6月09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6月16日 星期六
2007年7月07日 星期六
2007年8月11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8月25日 星期六
2007年9月08日 星期六
2007年10月06日 星期六
2007年11月03日 星期六
2007年11月17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2007年12月01日 星期六
2007年12月15日 星期六 (僅提供學術組測試)
測驗項目與型態
| 測驗內容 | 考試分鐘數 | 說明 | ||||||||||||
| Listening 聽力測驗 | 30分鐘 | 分為四大主題,每大題先給您半分鐘將題目及預選答案瀏覽一次,測驗完畢再留半分鐘讓您檢查答案。 | ||||||||||||
| Reading 閱讀測驗 | 60分鐘 | 包括:填空、選擇、問答及配合。 | ||||||||||||
| Writing 寫作測驗 | 60分鐘 | 第一篇作文至少150個字,主要是依所給予之資料或圖表加以描述。第二篇至少250個字,以某個主題發表自己的想法及經驗。 | ||||||||||||
| Speaking 口試 | 11-14分鐘 | 由口試老師跟您作一對一口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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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LTS測試分Listening、Reading、Writing及Speaking四大項目。各項目皆會獨立記分,而最後再以四個分數合計,除以四而得一平均分數,所以在成績單上會列出四項目之個別分數及平均分數。IELTS的滿分為9分,若成績達至Band 9,其英語能力與純英語系國家的人民相同。反之,若只有Band1,則表示不具有英語能力。每所學術機構要求的最低入學成績各不相同。一般來說,大部份學校會要求至少具備IELTS 6.0~6.5或同等程度的入學標準。
費用
NT $4700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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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須知
測驗當天務必:
- 參加測試考生務必於考試當天早上八點半前攜帶准考證及護照正本至指定考場辦理報到。考試中心將提供考生鉛筆及橡皮擦書寫,請勿攜帶文具及私人物品進場考試。
寄發成績與補發:
測驗後之成績於考完試後第二個星期五寄發。郵寄時間需視郵局的掛號作業時間而定,通常約1至3天寄達。 考生只能保留一份原始成績單,另外可以在報名考試時填寫至多五所學校/機構。這五份成績單將由考試中心寄出並免收成績單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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